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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野县2022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第三批)

作者: 时间:2022-11-26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着力提高乡村低收入群体收入;打赢巨野县疫情防控狙击战,广泛调动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协助村庄管理,做好群众服务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08号)和《巨野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巨政办字〔2022〕4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类型

        本次共招聘269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其中疫情防控协管员2200个,乡村振兴助理员487个,水库巡察员3个。

       疫情防控协管员主要负责疫情防控相关事项,包括卡口值班、防疫消杀、协助核酸检测、人员信息摸排等工作。乡村振兴助理员主要负责乡村振兴相关事项,包括信息报送、统计调查、基础设施管护等工作。水库巡察员主要负责承担水库的巡视、检查、管理和看护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条件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农村大龄失业人员等群体。同等条件下,有就业意愿、就业能力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优先。农村大龄失业人员群体年龄范围为45-70周岁,其他类型人员年龄范围为18-70周岁。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 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大龄失业人员,是指1952年12月--1977年11月出生的农村失业人员。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三、招聘程序

         因疫情防控形势紧急,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适当简化疫情防控协管员审核上岗流程,压茬进行,务必于11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并安置上岗。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1月27日。

2.报名方式:申请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向村负责人报名,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人员类别等信息。

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乡村公益性岗位申报认定表》两份(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3)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提供家庭成员户口本和离婚证明(或配偶死亡证明)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各村负责人将报名信息汇总报镇街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申报信息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工作由各镇街统筹安排,可采用网上评议方式。由村(社区)组织部分党员代表、村民(社区居民)代表组建评议工作群,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四)复核公示

        民主评议通过人员名单由各镇街报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工作专班,专班按照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反馈到安置对象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

(五)审批备案

        公示有异议的,各镇街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无异议的,报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工作专班审批备案。

(六)签订协议

      各用人单位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务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具体包含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长、补贴标准、监管责任等内容。疫情防控协管员属于临时性乡村公益性岗位,协议签订时长为6个月。 

      乡村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七)培训上岗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取线上培训、以会代训或其他灵活方式分期分批分阶段,组织开展以岗位职责、基本技能、安全意识等为主要内容的岗前培训,增强岗位技能,培训合格后安置上岗。

四、薪酬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我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发放。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五、退出机制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巨野县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四)本公告由巨野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0-8215191

 

附件: 1.巨野县2022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明细表(第三批)

        2.乡村公益性岗位申报认定表

 

 

巨野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工作专班(巨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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