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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执”尽责 巨野法院集中执行再发力​

作者:文:刘超青  图:张育瑞 时间:2024-10-20
      本报讯  为维护胜诉人合法权益,兑现法律承诺,10月17日,巨野法院继续开展“金秋利剑--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清晨6:00,15余名执行干警迅速在院广场前集结,迎着晨光,迅速列队,整装待发。执行干警根据案件特点,对案件进行研判,制定严密的工作预案,寻找突破口,锁定执行地点。

       2023年,王某在张某处购买化肥用于做生意,张某向王某供应价值 97000元货物,王某陆续还款20000元后便不再偿还。经多次催要货款未果,张某向巨野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王某分期向张某支付剩余货款及利息共计80000元。法律文书生效后,王某仅履行一期还款义务便不再履行,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集中执行当天,按照张某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前往王某住处将其带回执行局。在法院,干警耐心地做王某的思想工作,希望其履行还款义务,但王某始终坚持自己没钱,无法履行,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了拘留决定。此时王某才认识到了拒执的严重性,一改“淡定”之色,表示愿意还款,并积极向亲戚朋友筹钱。最终,王某当场支付30000元货款,后续余款与申请人达成分期履行的协议,案件得以和解。

案例二:

上门查找称不在,拒不履行被拘留 

“现在向你送达拘留决定书,因为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决定对你拘留15日。”在巨野法院,执行法官向李某某宣读法院的拘留决定后,李某某再没有了之前的嚣张气焰。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执行线索上门查找被执行人李某某。到达李某某住所后,同住人面对法官询问称不认识李某某。在法官多次询问下,同住人又改口称李某某不在。

“把门打开,如果不在我们要现场查找一下!”面对严阵以待的干警,对方只能开门。在搜查房间里屋时,法官发现了躲藏在屋内李某某。“我不是给不起,就是不想给!”被找到后李某某依旧态度恶劣,明确表示不愿还款。最终王某某被拘传到法院,并因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被决定司法拘留15天。

       本次执行行动共拘传失信被执行人8人,执行完毕3件,执行和解2件,司法拘留3人,执行到位金额14万余元。

       此次集中行动仅是巨野法院执行活动的一个缩影,下一步,巨野法院将继续优化执行理念,因案施策,灵活执行,努力打通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的“最后一公里”,切实实现案结事了。

 

 

 

 

 

 


菏泽巨野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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