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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野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举办《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法治讲座

作者:姚辉毅 时间:2024-04-22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巨野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意识,守牢食品安全底线,提高对食品安全监管决策能力。4月22日,巨野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举办《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法治讲座。县委副书记、县长楚德勤主持讲座,县政府常务会议领导班子成员、列席单位、其他县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讲座。

  主讲人、县政府副县长刘义锋从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强化食用农产品销售监管推动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强化网络食品经营监管优化网络消费环境、强化保障能力建设有效支撑食品安全监管等方面对《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

  刘义锋着重指出,为完善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合力,按照《条例》要求,食品安全工作应当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在职责划分上,要坚决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健全生产经营者负责、部门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同时,要明确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以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责任。鼓励社会组织、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发挥作用,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在监管措施上,要严格执行《条例》有关规定,即从执法队伍建设、信用监管、信息化追溯、执法协作、应急处置、责任约谈等方面采取一系列监管措施。在追责问效上,对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未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等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要实施责任约谈。
       会议强调,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必须高度重视,不能有丝毫懈怠。《条例》作为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为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各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到《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普及工作,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监管力度,加强协作配合,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环境,确保从田间到餐桌的“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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