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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被盗烟酒款,企业感激送锦旗

作者:周莹莹 郅硕 时间:2023-12-31

  本报讯 “真没想到案子刚判完就收到了赔偿款,感谢法官的辛苦付出,感谢巨野法院为企业保驾护航。”原告收到赔偿款后表示对此结果既意外又惊喜,并特地向承办法官送来锦旗。

  12月28日,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的原告将一面写有“为企业保驾护航正气浩然,给企业排忧解难克己奉公”的锦旗送到巨野法院民一庭,以表示对法院公正为民、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由衷敬意与感谢。

  2023 年1月30日,原告A酒业有限公司在被告B保险公司处投保财产基本险,并附加盗窃、玻璃破碎、抢劫保险,投保额共计101万元。2月20日凌晨,四名未成年人撬开原告处大门,实施盗窃,后经公安局认定,共计盗窃金额损失为131252.2元。该事件发生后,被告B保险公司仅愿意承担损失90000元,双方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损失131252.2元。

  巨野法院民一庭受理案件后,为准确查明事实,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承办法官邱剑波及助理高美霞认真梳理案情,先后找到四名嫌疑人询问案发情况经过,并多次前往公安局、烟草局进行调查取证,确认被盗烟酒数量及实际价值。

  庭审现场,针对双方主张,承办法官细致核对每项条款,通过辨法析理、分析利弊,明确双方的责任,并给出专业的参考意见。同时,从情理与法理多角度出发,为企业算好“法律账”“经济账”和“名誉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逐步缩小分歧。最终判决由被告B保险公司十日内赔偿原告A酒业公司118720.74元。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息诉,被告保险公司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内,便将赔偿款全部履行到位。

  此案的高效审理,不仅帮助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更是缩短了案件诉讼时间,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有力维护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今后,巨野法院将继续立足司法审判职能,在涉企案件办理中秉承“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强化司法能动性,灵活定分止争,将服务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融入审判工作的全过程,不断为辖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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